最低消费唔见 咗点特价菜冇计倾
文/*健源
由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,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,违反规定的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。走访三水多家餐厅发现,最低消费基本不见踪影,但包间和大厅消费上仍有区别,比如包间不能点特价菜、不能用优惠券、加收服务费等。对于违反该办法的行为,有关部门表示,由于目前省商务厅尚未针对该办法出台相关执行细则,因此暂时不能执法。
走访:不见“最低消费”但消费有区别
不少市民反映称,此前在餐厅消费曾遭遇过“最低消费”,使劲点菜才能达到“低消”标准,对酒楼食肆的最低消费规定颇为不满。
从11月1日起,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正式实施,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,违反规定的将面临最高3万元罚款。
在包间就餐的顾客,占用了比在大厅消费的顾客更多的空间。除了正常的食材、场地费用外,包间还比大厅多出专门服务员、传菜生等额外的人工成本。有业内人士认为,如果只有两三个客人,就订一个大房间,那餐馆将会亏损。
走访三水多家酒店发现,受访的酒楼食肆均表示,包间不设“最低消费”,但在包间和大厅消费,还是有区别。
三水某星级酒店中餐厅的工作人员表示,在该餐厅包间消费并没设最低消费,包间和大厅茶位统一为6元/位,也同样收10%服务费。
“不过,在大厅消费有满100送50的优惠,另外在大厅可以点特价菜,包间不可以。”该工作人员称。
在走访中发现,部分餐厅包间不能点特价菜,星级酒店加收10%服务费,似乎成了“行规”。也有部分餐厅称,包间和大厅都可以点特价菜,但大厅可以用优惠券,而包间则不可以。
部门:有待省商务厅出台细则
区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,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《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》具有法律效力,若餐饮行业有违反行为的,相关部门可以参照这个规章进行处罚。该办法规定,“商务、价格等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、规章及有关规定,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餐饮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。”
该负责人还表示,市民在消费中遇到餐厅设最低消费等问题,可以向消委会投诉。而对于部分餐厅有加收服务费、提高茶位费等行为,该负责人认为,如果餐厅有明码标价、没有违法物价局相关规定、并且在物价部门备案的话,是没有问题的。
了解到,目前省里并未出台执行的相关细则,相关部门职责分工也不够明确。“商务主管部门市里有商务局,但区一级没有设商务局,对应的应该是经科局,不归工商局主管。”该负责人说。
而佛山市商务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日前接受本报采访时也表示,由于省商务厅还没有该管理办法细则,暂时不能执法,“市商务局并没有执法权,要根据省商务厅的管理办法细则确定是哪个部门去执法”。三水区经科局相关负责人也表示,目前并不清楚餐饮业新规的执行情况。
各方说法
市民
加强监管落实“最低消费”
市民李先生说,新规实施后,明确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,对于消费者来说是好事。“取消最低消费,让大家的压力更小,否则老是计算能否达到最低标准,造成资源浪费。”
部分餐厅通过加收服务费、提高茶位费、不能点特价菜等方式,对包间消费变相提高费用。对此,有市民表示,如何将*策落到实处,有关部门要对餐厅加强监管。
“酒楼餐厅可以设置其他门槛换个名目加收费用,感觉落实起来比较困难,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督管理,出台配套处罚措施和执行细则,让新法规落到实处。”市民李先生表示。
商家
或会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
有餐厅负责人认为,包房有安静优雅的环境,服务也更为细心周全,在经营成本上比大厅更高。
“如果只点几个便宜的菜和一壶茶,就占据几个小时,喝茶聊天,对我们来说是亏本的。”该人士称,并非是鼓励奢侈浪费,但也希望消费者考虑下经营成本,适度消费。
还有餐饮业人士指出,设置包厢的本意就是为消费者提供更高级别的服务,成本增加收费自然会增加,即使最低消费被强制取消,商家仍是有可能选择其他方式将这部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。
律师
同菜不同价属侵权
针对市民反映,有些餐厅虽然没有设置最低消费,但是包间和大厅的菜牌上就同样的菜品价格标注却有差异的问题,律师蔺存宝认为,市民享有同菜同价的权利,餐厅这种行为不属于设置最低消费,而是直接侵犯了市民的平等消费权。
有专家认为,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解释或细则,不然部分商家变相提价,顾客会增加被侵权的风险和维权的尴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