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费者果冻中吃出小纸条 厂家称最多予十倍赔偿
她在盐城*海路农工商超市购买的果冻里吃出了异物。
19日晚8点多钟,家住盐城城北的史女士与其丈夫带着5岁的儿子,在盐城*海路农工商超市买了一袋“台尚”综合水果味的流汁果冻,共有5小瓶。20日上午孩子在吃其中一瓶时,吸了小半就吸不动了,史女士发现软瓶中有一张“小纸条”。随后史女士就抱着孩子到农工商超市要求给小孩子做一下身体检查,遭到了超市方面的拒绝。
昨天下午2点多,来到这家农工商超市,超市一位姓沈的女经理表示正在联系生产厂家,具体如何处理要等生产厂家的代表来。下午4点多,生产厂家一位姓唐的代表来到农工商超市。厂方代表拿过史女士保留的半瓶果冻样品看了一下后表示,不管哪种食品都会存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。“依据国家法律,以一赔三,考虑我们是生产厂家,最多赔十袋果冻。”当史女士与其争辩说要继续投诉时,厂方代表掉头就走,丢下一句“你爱干吗干吗!”后扬长而去。
随后与盐都工商局消保科联系上。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对“台尚”三个批次的果冻进行了封存取样,并表示,下一步将送到卫生食品检验部门去检测,如果有质量问题及时向社会通报。
(:徐晓宇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