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1月6日,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,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《新型冠状病*感染诊疗方案(试行第十版)》(简称《方案》)。
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《关于对新型冠状病*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的总体方案》,《方案》将疾病名称由“新型冠状病*肺炎”更名为“新型冠状病*感染”。主要考虑是,疫情早期新冠病*致病力较强,临床上大部分有肺炎表现。随着新冠病*不断变异,奥密克戎*株成为主要流行株后,病*致病力减弱,感染人体主要表现为咳嗽、发热、咽痛等,仅有少部分感染者会进展为肺炎。因此,“新冠病*感染”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疾病特征。
《方案》指出,截至目前,奥密克戎5个亚型(BA.1、BA.2、BA.3、BA.4、BA.5)已经先后演变成系列子代亚分支个,其中重组分支72个。随着新冠病*在全球的持续传播,新的奥密克戎亚分支将会持续出现。全球数个月以来流行的奥密克戎变异株主要为BA.5.2,但是年10月份以来免疫逃逸能力和传播力更强的BF.7、BQ.1和BQ.1.1等亚分支及重组变异株(XBB)的传播优势迅速增加,在部分国家和地区已经取代BA.5.2成为优势流行株。
在流行病学特点方面,《方案》明确,新冠传染源主要是新冠病*感染者,在潜伏期即有传染性,发病后3天内传染性最强。此前第九版诊疗方面曾认定发病后5天内传染性较强。在易感人群方面,《方案》指出人群普遍易感。不过,感染后或接种新型冠状病*疫苗后可获得一定的免疫力,老年人及伴有严重基础疾病患者感染后重症率、病死率高于一般人群,接种疫苗后可降低重症及死亡风险。
本次《方案》中增加“预防”一节予以阐述。《方案》表示,接种新冠病*疫苗可以减少新冠病*感染和发病,是降低重症和死亡发生率的有效手段,符合接种条件者均应接种。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接种对象,应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。
临床特点上,《方案》指出,新冠病*潜伏期多为2~4天。主要表现为咽干、咽痛、咳嗽、发热等,发热多为中低热,部分病例亦可表现为高热,热程多不超过3天;部分患者可伴有肌肉酸痛、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、鼻塞、流涕、腹泻、结膜炎等。少数患者病情继续发展,发热持续,并出现肺炎相关表现。重症患者多在发病5~7天后出现呼吸困难和(或)低氧血症。严重者可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、脓*症休克、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*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等。极少数患者还可有中枢神经系统受累等表现。
儿童感染后临床表现与成人相似,高热相对多见;部分病例症状可不典型,表现为呕吐、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或仅表现为反应差、呼吸急促;少数可出现声音嘶哑等急性喉炎或喉气管炎表现或喘息、肺部哮鸣音,但极少出现严重呼吸窘迫;少数出现热性惊厥,极少数患儿可出现脑炎、脑膜炎、脑病甚至急性坏死性脑病、急性播散性脑脊髓膜炎、吉兰-巴雷综合征等危及生命的神经系统并发症;也可发生儿童多系统炎症综合征(MIS-C),主要表现为发热伴皮疹、非化脓性结膜炎、黏膜炎症、低血压或休克、凝血障碍、急性消化道症状及惊厥、脑水肿等脑病表现,一旦发生,病情可在短期内急剧恶化。
不过,“大多数患者预后良好,病情危重者多见于老年人、有慢性基础疾病者、晚期妊娠和围产期女性、肥胖人群等。”《方案》表示。
国家卫健委在配发的解读文章中表示,随着诊断手段的日益丰富和诊断效率的不断提高,目前新冠病*感染已可通过核酸和抗原检测等实现及时、快速、准确诊断。绝大多数情况下,不会出现因流行病学史、临床表现符合疾病特点但病原学检测较长时间不能明确的情况。因此,为进一步提高临床诊疗效率,更好实现快速收治,《方案》不再判定“疑似病例”。
《方案》还增加新冠病*抗原检测阳性作为诊断标准。解读文章表示,抗原检测对于病*载量较高的感染者具有较好的检测灵敏性。随着抗原检测技术的不断成熟和检测准确性的不断提高,新冠病*感染者特别是传染性较强的感染者,能够通过抗原检测得到及时诊断。且考虑到多数感染者居家治疗,抗原检测操作简便,方便感染者进行快速自我检测。因此,《方案》在诊断标准中增加了“新冠病*抗原检测阳性”。
随着乙类乙管措施的实施,新冠病*感染者可根据病情救治需要选择居家治疗或到医疗机构就诊,各类医疗机构均可收治新冠病*感染者。为此,《方案》因时因势调整收治策略,也不再要求病例集中隔离收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