职业举报人以某产品宣传使用医疗用语为由进行举报,相关关键词:消水肿、祛痘、抗病毒、乳糖不耐受等。
一般来说医疗用语与日常生活用语还是有较大差异的,医疗用语主要体现在其专业性上,一般不被广大老百姓所熟知,其主要应用于相关从业人员。
然而,目前由于年轻人不健康的生活方式,多种重大疾病呈现低龄化的特征,加上人口的老龄化,人们的疾病日益增多,主要表现在慢性疾病增多,小毛小病更是常见,一些医疗用语也逐渐演变成生活化用语,如结膜炎、鼻炎、咽炎、甲肝、乙肝、支气管炎等。有些模棱两可的用语,想要绝对分清楚是不是医疗用语,就存在着一定困难。
在此情况下,如何准确把握广告法第十七条当中的“医疗用语”以及如何有效应对职业举报人,是我们必须要思考和面对的。
笔者始终有个理念:法律不应该停留在纸面上,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当中,并和当下紧密相连。判断一个词是不是医疗用语,要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,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:
1、首先判断该词是不是在目前的日常生活当中能经常用到的;
2、看同类商品是否有类似宣传用语;
3、重点可以从医学相关网站或App寻找信息,如“丁香园”和“用药助手”等;
4、可以从行政处罚文书网寻找相关案例。
以“消水肿”为例,我们来看看如何循证和破解?
首先看到“水肿”,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平时大家生活当中也会用到该词,比如有人会说“到了晚上脚会有点水肿”,有人会说“早上起来眼袋有点水肿”,然后使用“用药助手”App查找关键词“水肿”,搜索结果是“喉水肿、肺水肿、淋巴水肿、黏液性水肿、心源性肺水肿、神经源性肺水肿、非心源性肺水肿、唇舌水肿及面瘫综合征”,当看到搜索结果的时候,笔者突然间对如何判断医疗用语有了更深刻的理解,原来单是“水肿”不构成医疗用语,像“喉水肿、肺水肿、淋巴水肿”等一些更精准、更远离生活用语的词语才能称作医疗用语。
当然,最后综合分析下来涉嫌医疗用语,那就展开立案调查,那至于是不是涉嫌虚假宣传,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
最后,还是要回到如何答复职业举报人上。类似“水肿”这种用语,我们已经做足了功课,即使职业举报人提出复议诉讼,自然也可以轻松面对。在处理的时候,我们可以要求举报人提供直接的证据材料,而不是简单的“我认为”。既然职业举报人把球踢给了我们,在我们目前找不到相关违法证据的情况下,不妨再把球踢还给职业举报人,要求其提供举报的具体理由和依据,如不能提供,可以答复如下:
我局已收到你对某某公司关于产品宣传“消水肿”为医疗用语的举报信息,现答复如下:举报要有具体理由和依据,你举报产品宣传“消水肿”为医疗用语,未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。我局已查看相关网页并要求你进一步提供直接的证据材料,并说明理由和依据。鉴于你未按约提供相关证据材料,我局决定不予立案。如你有进一步的证据材料,可再行举报。
(作者系上海市闵行区梅陇市场所徐剑峰)
来源:市场法律交流
发布单位:中国工商出版社新媒体部(数字出版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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