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有关单位及专家:
由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治未病分会提出,国医华科(苏州)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、山东中医院、医院等单位负责起草的《中医超声雾化疗法临床应用标准》团体标准已完成起草工作,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、严谨性和适用性,现公开征求意见。
请有关单位及专家对本标准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,于年12月28日之前将《征求意见反馈表》以邮件的形式反馈至联系人。如认为标准涉及专利,在提交反馈意见时,请将您知道的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。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。
联系人:高会峰
联系人:朱爱根
邮箱:wscyzwb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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